畢業僑生留臺實習、工作相關規定

 

1 國內大學校院畢業僑生(含港澳生)可依教育部「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」規定,於取得實習機構的實習同意文件後,向學校提出申請,經過學校審核後,由學校列 冊,依學期分別於每年6月15日及12月15日前送教育部審查;並由學 校依教育部審查結果,協助申請實習獲得許可的畢業僑生(含港澳生)申辦居留。請參考附錄「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」。

2 畢業僑生留臺工作,需取得主管機關勞動部之工作許可,始得在臺工作。其聘僱平均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7,971元,得採配額評點制申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許可。

3 依據勞動部(改制前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)101年6月14日修正發布相關規定,自100學年度起,於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學畢業之外國留學生與僑生(包含港澳生),取得學士學位,不需具備2年工作經驗,即可申請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。

4 依據現行「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」第4條規定,所稱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,係指外國人受聘僱從事下列具專門知識或特殊專長、技術之工作:

  》營繕工程或建築技術工作

  》交通事業工作

  》財稅金融服務工作

  》不動產經紀工作

  》移民服務工作

  》律師、專利師工作

  》技師工作

  》醫療保健工作

  》環境保護工作

  》文化、運動及休閒服務工作

  》學術研究工作

  》獸醫師工作

  》製造業工作

  》批發業工作

  》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

5 如需瞭解更多相關工作許可資訊,請逕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(網址:www.wda.gov.tw)或電話:(02)2380-1712、(02)2380-1725查詢。

元智大學軍訓室  

桃園市 320315 中壢區遠東路 135 號 

聯絡電話:03-4638800 分機2239         

校安專線:03-4553698 / 0916885243

Yuan Ze University Military Education Office

No. 135, Yuandong Rd., Zhongli Dist., Taoyuan City 320315 , Taiwan (R.O.C.) 

Phone : +886-3-4638800 # 2239

Campus Security Center Hotlinel :+886-3-4553698 / 0916885243